近日,一家“互聯網+醫療健康”研究中心測評了13家互聯網診療平臺發現,是做咨詢還是問診,很多平臺定位模糊。調查發現,在患者未提交任何病歷資料的情況下,進行在線問診后,3家平臺開了處方,所有平臺均提供了用藥建議,5家直接推送了購藥鏈接。專家表示,這些行為部分在打“擦邊球”,一旦出現醫療事故,患者很難追究平臺責任。但是,也有專家認為,應當將是否初診的決定權交給醫生,而非監管部門。
9月中旬,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3份規范性文件,互聯網診療規范的靴子落地。其中,《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》規定,醫師應當掌握患者病歷資料,確定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明確診斷為某種或某幾種常見病、慢性病后,可以針對相同診斷進行復診。當患者出現病情變化需要醫務人員親自診察時,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,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。
有了規范,就應該按章行事。但眾多互聯網診療平臺依然按照原來的習慣行事,不查閱患者的病歷資料,甚至不經問診就開出處方,初診和復診不加以區分等,3份規范性文件還沒有發揮出其應有的約束作用。
尤其需要指出的是,這3份文件在推出之前,就經歷了較長時間的論證和征求意見過程,確定互聯網診療暫時不允許初診,也經歷了反復論證。此時,如果再提出不應該一刀切地禁止初診,應將是否初診的決定權交給醫生,顯然已不合時宜。不排除允許初診有其理由,但也要看到,暫時不允許初診是確保診療安全、遵循診療規律、漸進式推進互聯網診療的務實和穩妥之舉。更何況這3份文件都是試行版本,將來還有很多調整的機會。當前應以此版本為基礎加以執行,各方意見理應暫時保留,否則會影響到規范的權威性和行動的一致性。
規范出臺之初是統一行動和糾正不良做法的最佳時機,錯過了這個時機,就容易養成新的壞習慣甚至潛規則,到時再去糾正就會事倍功半。因此,在互聯網診療規范出臺之初,更應下大力氣強化執行和監督,從一開始就維護好規范的權威性,從而盡快將互聯網診療引入正軌。
(責任編輯:華康)